考生請注意:

1測驗當日應攜帶國民身分證(或效期內之駕照/護照)正本、准考證、普通黑色鉛筆及橡皮擦到場應試。
(a)無國民身分證之國、高中學生可用印有相片之健保IC卡正本代替(限國、高中學生,其餘恕不受理)。
(b)外籍人士應攜帶效期內之台灣居留證正本。
◎未帶合格身分證件者須先至試務中心辦理補驗身分證件手續,否則一律不得入場應試。

2.

鬧鐘(錶)等電子設備必須取消鬧鈴設定並關閉電源,行動電話必須取出電池。所有非應試用品皆需放在教室前面地板上。測驗進行間若發現前述設備(1)帶至座位或(2)響鈴/振動或(3)處於開機狀態皆以違規扣分處理。

3.

.請保留准考證以備網路或電話語音查詢成績之用,考後恕不受理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查詢准考證號碼。

4

尚未收到准考證之考生:
98年3月28中級測驗複試准考證已於3月13日寄發,至3月23日仍未收到者,請於測驗前自行上網列印補發准考證及各考區注意事項。請使用正反面皆空白之A4紙張列印。



考生應注意事項

考情資訊來源請參考:http://www.lttc.ntu.edu.tw/GEPT1/geptannouncement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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